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系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复合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声、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学生通过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知识及其相关理论,使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基本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1.知识能力要求
(1)掌握戏剧与影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艺术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历史、经济、社会、法律、心理、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
(2)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应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新闻、综艺、社教专题等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有文学作品朗诵和影视剧演播、配音的创作能力;
(3)具有新闻采编播、摄影和摄像基本技能以及良好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新媒体新闻信息采编、网络舆情分析与管理、新媒体文化产品制作与营销能力。
(5)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新闻宣传报道、节目制作的基本能力,熟悉基本的传播技术及设备;
(6) 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公共关系活动能力。
修业年限:
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核心课程:
播音学概论、普通话语音与发声、播音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影视艺术概论、广播电视概论、文学概论、现代汉语、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媒介素养、新闻编辑与评论、数字摄影摄像、形象造型与形体训练、主持人思维训练、表演基础、文学作品选读、演讲与口才。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播音发声训练、基础写作训练、播音创作训练、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电话:029-81552000 81552001(传真)
邮编:710109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